辽宁沈阳2011年第二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及监理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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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民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新民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新民市****年第二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及其监理工程"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新民市****年第二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及其监理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XM(Z)****-*****.招标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两包,每包为一个标段。第一包为新民市****年第二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工程;第二包为该工程的监理工程。*. 招标采购内容:(*)工程建设内容: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道路等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概况:①、堆粪场:*个,共***平方米;②、污水池:*个,共****立方米;③、排污沟:*条,共***延长米;④、场区道路:*条,共***延长米;⑤、维修改造猪舍:*座,共****平方米。具体内容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及图纸。(*)建设地点:①新民市新城街道苏家岗村;②新民市兴隆堡镇兴隆堡村;③新民市兴隆堡镇大荒地村;(*)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计划工期:***天(日历日),即****年**月**日之前该项目应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工程施工资质:①、第一包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第二包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投标人应具有承揽相应规模工程的能力,且有自己独立的施工队伍和较强的技术力量;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三、本项目要求全额垫付工程款;承包期内一切风险均由中标的施工方承担。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五、投标报名时间*、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法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至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双休日除外)。六、领取招标文件说明(*)领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双休日除外)。(*)领取方式:免费(*)领取地点: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新民市市府路**号)。(*)领******公章。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和图纸押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中标服务费:无。*、图纸押金:***元。八、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时间: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年*月**日*:**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洽谈室九、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集中采购机构: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新民市市府路**号邮政编码:******招标单位联系人:郑伟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