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关于瑞图明盛环保建材(昌江)有限公司昌江县尾矿砂综合利用(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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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瑞图明盛环保建材(昌江)有限公司昌江县尾矿砂综合利用(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一、公示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三、电子信箱:E-mail: ******.cn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五、联系人:陈晓明瑞图明盛环保建材(昌江)有限公司昌江县尾矿砂综合利用(环保建材)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瑞图明盛环保建材(昌江)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内容和投资:本项目生产是将火山灰、石英砂、尾矿砂(石子)、生石灰、熟料、石膏、铝粉膏等原料通过国内先进技术加工成尾矿砂混凝土系列产品。产品质量和档次较高,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和定单加工。生产区内布置了**条尾矿砂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其中*条为全线);*条尾矿砂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同时设置了钢筋车间,可以生产加气混凝土板材等多种产品;一条尾矿砂胶凝材料生产线;二条尾矿砂管桩生产线;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评编制单位:******二、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对策、措施环境空气质量与影响分析*.现状质量监测数据表明:本项目PM**、TSP、SO*、NO*背景值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投产后在项目切实落实环保措施及正常运转情况下,项目排放的粉尘对生产车间外***米范围内空气质量存在一定影响;项目锅炉排放的烟尘、SO*、NOx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均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声环境质量与影响分析经监测,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声环境皆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的要求。预测结果表明,项目生产车间排放的厂界噪声皆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要求,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厂界周围声环境构成噪声污染影响。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存放,按环评提出的要求及时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污染物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废气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原料卸料、上料、混合搅拌,部分原料破碎,部分半成品切割产生的粉尘废气。项目单位针对锅炉废气采用*套电除尘+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对其进行有效治理,达标后由**m高烟囱排放;针对卸料、上料、搅拌、部分原料破碎、部分半成品切割产生的粉尘采用**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由**m、**m、**m、**m四种不同高度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拟建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不能回用部分用于道路洒水和原料堆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混合,同样用于厂区道路洒水和原料堆场洒水抑尘。项目废水全部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本项目原料中尾矿砂属于废弃物,为防止尾矿砂堆场在雨季产生雨水地面径流污染周围地表水体或下渗污染地下水体,环评要求将尾矿砂堆场设置顶棚,将堆场全部覆盖,避免雨季时,雨水受到尾矿砂影响而造成二次污染。噪声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在**~**dB(A)之间。项目拟对强噪声源采用装减振垫、加隔声罩、车间密闭、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为一般固废。固体废物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和去向,可实现回用及综合利用,即零排放。三、环评总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废水回用或综合利用,固废零排放,可把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尤其是生产废气的处理措施必须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须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后,整个项目方可投产使用。在此条件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