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1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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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王俊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粮食收购部门磅称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保障售粮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强化粮食收购磅秤及计量设施管理,我市要求所有收购政策性粮食的企业,特别是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以县区为单位,定期开展磅秤等计量设施校验、检定工作。近年来,随着粮食收购主体逐渐增多,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为粮食收购主体提供免费的磅秤校验,取得明显的效果。 一、强化计量服务能力保障 (一)保障计量人员和设备。市、县(区)均设立计量检定机构,配备专业计量检定人员和先进的计量检定设备。计量检定人员均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市计量所配备***吨砝码检衡车*辆,涡阳所配备***吨砝码检衡车*辆,蒙城、利辛所各配备**吨砝码检衡设备。 (二)服务粮食收购主体。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粮食收购主体在中国质量电子监督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进行备案和预约检定申请,提供上门服务,严格按照检定规程开展检定,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二、安排布置年度检定工作。*月**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年民生领域重点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的通知》,布置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开展对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站等粮食收购企业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计量管理制度建立、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配备、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等情况。截至*月**日,强制检定粮食收购主体粮食计量器具***台,其中容重器**台,谷物水分**台,电子汽车衡***台。(部分还在检定有效期内的粮食计量器具,不需要申请检定)。 三、部门联合开展暗访检查。夏粮收购期间,为维护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确保粮食收购交易计量数据准确,让农民卖“放心粮”,*月*—*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检查。 (一)深入收购现场。联合检查组沿国道、省道等主干道两侧,深入乡镇集市,粮食收购活动集中的地点开展检查,以正在收购的粮食经纪人、粮食收购企业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计量检定周期内的地磅铅封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使用未申请检定、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行为。 (二)借助专业设备。地磅(磅秤)等计量器具的计量结果是否准确,仅凭肉眼难以发现,需要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强制检定专用设备及专业人员陪同检查,现场校验计量结果准确性,保障了检查效果。 (三)开展告知提醒。此次检查,共检查粮食收购经营主体**家(企业**家、经纪人**家),其中涡阳县*家、蒙城县**家、利辛县*家、谯城区*家。未发现地磅(磅秤)等计量器具作弊问题,对未检定、强制检定超出有效期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告知其申请检定程序,通知其尽快检定,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实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为促进粮食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近年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安排,每年联合开展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根据粮食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年,全市参评**家粮食企业中,**家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家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有关企业颁发了《安徽省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等级证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开展强制检定。市场监管部门再次对辖区内粮食收购主体开展排查,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未如期检定磅秤的粮食收购主体限期检定。 (二)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持续关注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地磅(磅秤)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计量作弊、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收购期间,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发现粮食收购地磅(磅秤)等计量违法行为,及时向*****热线等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予以处理。办复类别:A类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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