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0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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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陈国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根据《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快推进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站点,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正在结合《亳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组织编制《亳州市中心城区及谯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年)》,三县布点规划正在同步进行,预计*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
二、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和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年**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提出“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规定***%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对于已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商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园区、学校,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可以结合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情况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目前,我市已对相关任务进行分解,各县区、各部门正在参照省管理办法执行。
三、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宣传管理
为充分解决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汽车办)正在会同******、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制定《亳州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暂行)》,从项目建设审批、用地审批、电网容量接入、消防验收、安全监管以及日常使用和维修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目前,管理办法初稿已完成,预计*月底前印发实施。同时,为提高公众对充换电基础设施使用方法的掌握,进一步普及安全充电知识,市汽车办将继续加大对充电桩基本知识、操作使用、安全维护等方面的宣传和普及,对燃油车长时间占用公共充电桩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提高新能源汽车车主用桩需求。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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