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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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纪诚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充电等配套设施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根据《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快推进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正在结合《亳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等规划,组织编制《亳州市中心城区及谯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年)》,三县布点规划正在同步进行,预计*月底前印发实施。 二、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和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年**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提出“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规定***%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对于已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商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园区、学校,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可以结合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情况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 三、建立充换电基础设施共享机制 为加快构建“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实现充换电数据互联互通,确保充电基础设施“有人建、有人管、有实效”,****年,省汽车办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正在谋划建立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APP,进一步缓解新能源汽车车主找桩难、充电难等问题。目前,全市已有**个充换站点运营商接入省监管服务平台。 四、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日常管理 为充分解决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协同做好充换电基础设施各项要素保障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汽车办)正在会同******、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制定《亳州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暂行)》,从项目建设审批、用地审批、电网容量接入、消防验收、安全监管以及日常使用和维修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目前,管理办法初稿已完成,预计*月底前印发实施。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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