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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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公示如下:????一、三个责任????*.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责任人:朱叶顺 县政府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联系电话:****-*******????职 责: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责任人:潘阿通 县水利局局长????联系电话:****-*******????职 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城乡供水一体化)????责任人:王舜添******????联系电话:****-*******????职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二、三项制度????*.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东山县农村供水保障管理实施细则????*.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县财政将配套维修养护资金、水质检测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东山县水利局****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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