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夹江县财政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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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夹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夹环委〔****〕*号),我局认真对照《夹江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展自查,现将****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 根据夹环委〔****〕*号文件及《夹江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我局积极明确职能职责,对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清单,认真梳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牵头事项,制定了《夹江县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力做好上级专项资金争取工作 ****年,我局积极配合乐山市夹江县生态环境局争取上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根据上级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年我县共收到上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万元,截至目前已执行***.*万元,执行率达**.**%。****年,我局会同部门积极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全力争取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向我县倾斜。配合乐山市夹江县生态环境局积极申报四川省污染防治成效巩固财政贴息,联合推荐四川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档及配套管网项目、******负责实施的乐山市夹江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申报财政贴息。 三、加大县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 ****年,我局积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根据县环委办“财政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口径”相关通知中的统计口径,****年县级生态环境保护预算投入资金****.**万元,执行****.**万元,执行数占县级财政总预算******万元(不包括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同比增长*个百分点。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配合各部门共同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事宜。二是对照财政职能职责清单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相关举措有效落实。三是全力统筹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政策。夹江县财政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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