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霍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霍国土告字[201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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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霍城县兰干乡光明村精伊霍铁路西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伊犁州直存在土地利用非诚信记录的企业、单位、个人不具备竞买资格。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霍城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霍城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在 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年**月**日在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年 *月 ** 日 **:** 时至****年 * 月 **日 **:** 时在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年 * 月**日**:** 时在出让方指定地点评标。成交价款不含应有买受人向相关部门应缴的各项规费。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由霍城县人民政府组成评标小组开展评标。本次招标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投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霍城县朝阳北路联 系 人:王强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霍城县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霍城县农业银行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