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邢临高速大葛寨互通至清河县城段公路养护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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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编号:****—**DL邢临高速大葛寨互通至清河县城段公路养护改造工程项目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冀交规[****]***号,招标方案已经核准,核准文号为:****-***,建设资金来源按照政府还贷公路形式筹措,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以下简称“比选人”)作为项目法人,组织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一)比选人名称: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紫金泉大街**号东四楼(二)比选项目的概况:路线起自邢临高速大葛寨互通沿邢临高速大葛寨至王官庄连接线向东北,在后丁村接邢临高速吕寨至清河连接线。沿邢临高速吕寨至清河连接线向东。止于国道G***。路线全长约**.**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公里/小时,起点至小筒庄段**.*公里。采用四车道标准,路基宽**.*米;小简庄至终点段**.**公里,采用六车道标准.路基宽**.*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标准。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厚度通过计算确定。项目估算投资*.**亿元。(三)合同段划分和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代理比选分一个合同段,比选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路基、路面、桥涵及沿线设施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的招标代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对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要求:****年*月*日以来至少具有两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主体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或隧道工程)招标代理业绩。(*)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人,其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两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主体施工(路基、路面、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招标代理业绩,若没有则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本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考察和比选标前会,招标代理机构在查阅比选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前传真至比选人,由比选人统一解答后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做为比选申请担保,并应将付款凭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指定位置上。否则,该担保将被视为无效,并将导致比选文件按作废处理。(*)比选文件的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 **时;(**)比选文件的发售地点: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室,收费标准为:每套比选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四)比选申请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五)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地点: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号房间(会议室)。比选人将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代理申请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比 选 人: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紫金泉大街**号联 系 人:王世超联系电话:****-*******传 真:****-*******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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