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阜阳119》电视栏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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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电视栏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阜阳市消防救援局 项目名称:《阜阳***》电视栏目采购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开办《阜阳***》电视栏目,栏目时长**分钟,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制作节目,负责采访、编辑、制作。包含“消防动态”、“政策宣传”、“红门采风”、“救援现场”、“隐患查处”、“监督台”、“曝光台”、“公益宣传”等板块,节目制作完成由采购人审核通过方可播出。视频拍摄采用高清制式,视频资料及所有权归采购人、供应商共同所有。 每年“***”宣传月及春节、元宵节期间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增加每月新节目制作量。 栏目播出时间:一月两期节目,每月*日、**日首播;主流频道每周重复播出**次,全年共计重复播出***多次。 供应商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同步上线。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消防宣传工作需要制作并播出公益消防广告、宣传视频、游动字幕,供应商安排人员为采购人进行宣传活动策划和日常配音。 *、供应商安排人员配合采购人开展网络直播,一年不少于*次。 *、供应商每年为采购人拍摄制作宣传专题片、短视频**个。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上稿市级、省级每*个月不少于*次、央视媒体每年不少于*次。 *、供应商为采购人定制开展宣传业务培训,提升宣传队伍的采编、融媒体产品制作等相关业务能力。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阜阳***》电视栏目须通过阜阳市公共服务的主流地方媒体传播并发布,阜阳广播电视台是阜阳市的主流宣传媒体,承担着阜阳市政府信息发布、资讯传播的重要职能。阜阳广播电视台也是阜阳市唯一一家承担公共服务宣传的集前期制作、播放的主流地方媒体,覆盖面较广、收视率高,是阜阳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阜阳***》电视栏目,供应商为阜阳广播电视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阜阳广播电视台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号[if !supportLists]三、[endif]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if !supportLists]四、[endif]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if !supportLists]五、[endif]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阳市消防救援局 地址:安徽省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庄路***号 联系方式:张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沙河路***号恒华时代街区*#商业楼***室 联系方式:王工、****-*******[if !supportLists]六、[endif]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附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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