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镜山园区、黄金堆园区-照明工程施工招标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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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一、针对“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镜山园区、黄金堆园区-照明工程施工招标”中的招标清单作出如下补充说明:*、本项目招标清单所有路段中“常规照明灯”的单价中包含:灯杆、灯具、光源和基础(详见图纸基础工程量表中*、*、*);灯臂厚度为*mm。*、本项目招标清单所有路段中“单臂路灯基础”的单价包含施工图纸基础工程量表中*、*、*、*。二、图纸中路灯高度均变更为*米,灯杆上下口直径不得小于施工图尺寸。三、中标单位购买所有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江西省现行规范及要求且必须由招标人认可方可执行,否则招标人将终止合同不予计量并赔偿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四、本项目原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现变更为****年*月**日上午*:**;投标保证金递交递交时间由原****年*月**日**:**之前,先变更为****年*月**日**:**之前。除上述补充说明外,其它不做变更,本项目再附施工图作为参考,请投标单位详细参考上述描述并结合施工图进行报价。招标文件中原清单描述在本次投标时无需变更补充,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再补充约定。江西省******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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