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滁州高新区十八集安置三至六小区绿化管护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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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高新区十八集安置三至六小区绿化管护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高新区十八集安置三至六小区绿化管护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第二条作如下澄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副本)、资质证书调整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副本)。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招标人:天长市石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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