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安武大道高峰林场原基建队地块合作方采购(KWAD5G202452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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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武大道高峰林场原基建队地块合作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武大道高峰林场原基建队地块合作方采购
项目编号:KWAD*G*******
采购需求:
*.地块情况:本地块位于南宁市高新区安武大道沿线(紧邻地铁三号线秀峰路地铁站),面积约**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现状为砖木结构平房、水浇地等。
*.合作模式:由中标人负责协助林场确权,按政府部门相关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报建,并由中标人承担项目报建及建设所有费用。项目建设完成后,中标人享有一定期限经营权,经营期满地上物业全部归招标人所有。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年,其中报建期*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个自然日,含确权期*个月),建设期*年(自招标人开具的开工令之日起算***个自然日),经营期**年(自招标人确定的正式运营之日起算,但经营期起算时间不得超过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林场最低收益:报建期内,合作收益不低于****元/亩·年向林场支付合作收益;建设期内,合作收益不低于****元/亩·年;经营期内,合作收益不低于*****.**元/亩·年,递增幅度按照每五年递增不低于**%。
*.合作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退出机制: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内,为项目报建审批期。项目报建审批期内:(*)*个月内中标人无法协助招标人解决边界争议并确权,则项目合作协议自动终止。(*)*年内未能成功办理该地块所有建设手续,或因其他不可抵抗因素的,则项目合作协议自动终止。中标人已支付招标人的项目收益、协助招标人确权办证过程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本项目所有的报建审批费用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予退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并在经验、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由潜在供应商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采购文件费用: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QQ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投标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开标厅
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开标厅
评审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n);
******网(http://***.******.***.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号高峰大厦
项目联系人:禤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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