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汉滨区瀛湖镇新建村1、9、10组道路修 复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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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瀛湖镇新建村*、*、**组道路修复项目各建筑工人:汉滨区瀛湖镇新建村*、*、**组道路修复项目已于****年**月**日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现施工单位(******)拟申请返还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保证该项目工人工资足额发放到位,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凡该工程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均可到汉滨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如**日内我局未接到投诉、举报的。根据《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日到期后我局将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解除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特此公告!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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