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夹江县人民检察院夹江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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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夹江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四川******今年两次分别被普格县财政局和盐源县财政局处罚且自愿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已无法正常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四川******,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LED显示屏): 货物类(四川******)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LED 显示屏 LED显示屏 艾比森 需满足直播视频会议,检察业务培训、听证会议、网络播放等多种方式的视频播放。 *(批)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夹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夹江县漹城镇新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号*幢智创SOHO A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相关附件: LED采购二次变更函.pdf 夹江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