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器设备项目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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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上述单位电器设备,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及预算:电器设备 采购预算***,***.**元。序号品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格力空调*P(KFR-***LW)**台 *格力空调*P(KFR-**LW)*台 *格力空调**P(RF**W)*台 *空调铜管**P铜管**米 *铜塑电源线*芯*平方/米***米 *空调铜管*P铜管***米 *配套工程税金 *配套工程安装费 *施工费 二、采购编号:CFC-H*****三、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四、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的预审资料原件:营业执照(赤峰市本地注册)、税务登记证、空调生产厂家授权或年度经销证明。五、审查方式与时间:请拟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于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前,携带上述规定的预审资料到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项目报名资格审查手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报名审查,提供虚假资料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审查地点及联系人:赤峰市新城区党政机关综合楼C座一楼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室;联系人为李智勇;联系电话为****—*******。七、询价时间:具体报价时间将根据通过供应商报名及资料审查情况另行确定。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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