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E-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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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龙湾区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城******编制的《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E-**等地块规划修改》已完成中间成果会审,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日),公告内容如下:一、规划修改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至中河路、南至永强路、西至普西路及沧河、北至青山直河、上宅前路,总用地面积约**.**公顷。二、地块界线及功能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E-**地块沿河设置;E-**学校地块布置在西侧;对B-**、E-**地块界线进行优化,并将B-**地块功能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沿河绿地划分为E-**a、E-**b地块,功能仍为公园绿地,其他地块功能按原规划执行。三、道路交通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街区内永中路路段近期以慢行和公共交通为主,并按宽度**米进行建设控制,远期通过专题研究明确具体组织方式。四、四线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绿地面积为*.**h㎡;水利蓝线面积为*.**h㎡。五、城市设计引导延续街区传统建筑风貌,体现水乡底蕴和瓯越风情,新建、改建建筑须与传统建筑相协调,B-**地块须保持原有空间肌理,E-**、E-**地块不得设置大型商业综合体类建筑,街巷空间、空间肌理须与B-**地块相协调。建筑色彩宜采用黑、白、灰、褐等低饱和度色调,并与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立面材质方面宜采用砖、木、石材或采用现代工艺制造的与传统风貌相符的新型材料等。沿街广告招牌禁止采用艳丽色彩,街道的座椅、垃圾桶、标识牌、路灯等应符合传统风貌设计。街道家具可以通过在造型、工艺、材质上的艺术化创作,引入寺前街当地的文化符号和相关的设计元素,融合成街道家具的一部分。六、主要图纸附图.zip*、区位图*、地块编号图(修改前)*、用地规划图(修改前)*、地块编号图(修改后)*、用地规划图(修改后)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修改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地点:*、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cn/*、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cn/*、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号“龙湾发布”*、街道办事处*、地块现场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楼邮编:****** 联系电话:****-********/****-********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articlecontent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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