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我市粮食企业 非法集资问题线索的通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字号: 大 | 中 | 小】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根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工作的通知》(****年*月*日)文件精神,向广大群众征集我市粮食企业非法集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二、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书信、电话、当面反映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地址: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科(市政府办公楼***)。*.举报电话:********三、注意事项*.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故意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的基本情况、非法集资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我们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投诉,检举揭发非法集资问题线索。*.接待举报的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