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长土告字[20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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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长土告字[****]**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龙舟坪镇龙舟大道**号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应持注册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无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信用证明; *、申请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家金融部门出具的不少于叁仟万元人民币的(同一帐号)资金证明。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二)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拍卖具体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联 系 人:沈小华、方忠利联系电话:****—*******(招投标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开户单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湖北长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