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文化广场2012年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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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广场****年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长春市文化广场****年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TZB*******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文化广场****年维修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为长春市文化广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入。招标人为长春市文化广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文化广场、杏花村、御花园。*.* 招标工程规模:文化广场西侧入口部分台阶及部分铺装改造,杏花村铺装维修改造,御花园东侧管理房及公厕维修改造、西侧管理房及公厕改造、卧波桥维修改造、御风亭维修改造、木栈道维修改造、道路铺装维修改造、挡墙及铺装维修改造、新建仓库等工程,投资额约***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为 **** 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 年 * 月 ** 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政函[****]**号文件)。*.*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_月_**日至 **** 年 *月_**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人民大街****号 吉****** 持单位介绍信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外省施工企业入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五.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文化广场招标代理机构:吉******地址:人民大街****号**楼邮编:******联系人:高洋电话:*********** 传真: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