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织物洗涤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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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织物洗涤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织物洗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Y-C******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织物洗涤服务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价:贰拾伍万叁仟贰佰柒拾贰元(¥******.**)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合同*年*签,合同期满,中标方经招标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号
联系人:华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人:王黔安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联系人:王黔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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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