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个把关”加强散装食品销售过程规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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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和市场秩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个把关”方式,排查散装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抓源头,严把市场准入关。以食品批发部、超市、食杂店、便利店等经营散装食品品种较多的场所为重点,认真检查散装食品的进货来源,查看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凭证,督促散装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要求,清楚掌握哪些属于散装食品范畴,切实做到销售的散装食品可追溯,把好散装食品进货关。 强监管,严把销售过程关。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在外包装上、容器外或货架等显著位置上设置标签标识,标签标识内容是否规范完整,自取称重的散装食品防尘防蝇设施是否完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工作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否有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等行为。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本着“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规范一处”的原则,现场督促经营户整改,确保散装食品销售过程安全放心。 重指导,规范标签标识关。针对部分散装食品标签更换频率较快等的实际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标准要求制作了****个散装食品不干胶贴,在日常监管环节对经营者进行发放,并详细讲解散装食品标签的相关规范要求,指导其参考制作。积极指导督促经营者在散装食品摆放位置、容器、外包装上规范真实标注散装食品信息,散装食品销售时标注的生产日期应当与食品出厂时食品生产者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重新包装的散装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若采取混批销售的,应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定期检查散装标签内容是否规范,让散装食品亮出“身份证” 多宣传,提升守法意识关。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未加盖、散装食品标识标签信息不规范等共性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加强对散装食品的防护,对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使用加盖容器或者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提供相应的取用工具,并按规定正确标识散装食品标签信息。同时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散装食品,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如发现问题食品或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引导,全面带动食品经营单位规范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散装食品安全不“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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