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关于第一批松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团体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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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要求,参照《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沪文旅规〔****〕*号),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松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团体申报认定试点工作。
经专家评审,国家级非遗项目龙舞(舞草龙)团队拟命名为龙泉草龙舞队,拟评定为第一批松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团体,推荐保护单位为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现将以上评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上海市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峰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 彪 联系电话:********上海市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