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电子病历五级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建设辅导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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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电子病历五级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建设辅导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 号*、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电子病历五级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建设辅导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情况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金额:******.**元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二年 质保期:本项目免费服务周期*年,项目建设成果交付完毕后,达到规定的规划要求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联系人:闫茹 联系电话:***********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 ** 号绿地云峰座*号楼*单元 **层****号三、评审专家名单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刘轩,李延滨,吉文峰,郭俊恩,王晓磊(业主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 号)的**%收取,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元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洛阳洛龙区通衢路***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 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室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hnlhlyfgs@***.com*、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监管部门联系人:郭女士监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