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第三人民医院分体式空调采购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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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第三人民医院分体式空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XSZFCG***G 二、项目概况:象山县第三人民医院分体式空调采购 三、补充事项:一、原文件:第十页 评分标准中项 目评分内容及标准投标报价分(**分)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下浮率最高的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最高下浮率-投标下浮率)]×**%×*** 更改为:项 目评分内容及标准投标报价分(**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最高限价为宁波市协议采购供货价,超过此价即作废标处理 二、原文件:第十三页 各供应商在协议供货价的基础上下浮,以下浮点数最多者得最高价格分。一个供应商只能选择报一个品牌,只能选择报一个下浮点数,否则将导致废标。以上清单数量为参考数量,若有个别变动,则同一品牌执行同一下浮标准。更改为:一个供应商只能选择报一个品牌。以上清单数量为参考数量,若有个别变动,按中标单价执行。三、原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日 ** 时**分整(北京时间)。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四、此补充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特此公告!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史喜乐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号四楼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