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关于对上海发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送达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撤销(回)行政许可决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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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号令)、《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沪建建管〔****〕***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撤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的通知》(沪建建管〔****〕***号)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于****年*月对******等*家企业开展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经查,上述企业不再符合相应标准条件,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于****年*月**日对上述企业制作了 《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通知书》,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于****年**月**日由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予以公告,现公告期满。经查,上述企业资质在动态核查中仍存在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条件要求,依据相关规定,拟对上述企业作出撤销(回)资质的行政处理。现将上述企业的《关于撤销(回)行政许可决定事先告知书》进行公告送达。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附件:*.拟撤销(回)资质企业名单*.《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通知书》公告信息(含企业名单)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