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小河区金竹苑小广场建设工程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工程项目 小河区金竹苑小广场建设工程招 标 人 贵阳市小河区城市管理局代理机构 贵州******开标时间 ****年*月** 日**:**时开标地点 贵州******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或总监报 价 :******.**元人民币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或总监:报 价:******.**元人民币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或总监:报 价:******.** 元人民币公 示 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