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佛山市禅城区雅捷天顺物流货运部,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1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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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佛山市禅城区雅捷天顺物流货运部:  本委受理申请人莫昔周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本委依法裁决如下:被申请人佛山市禅城区雅捷天顺物流货运部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莫昔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元、住院期间护理费****元及工伤的复查诊疗费***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情形之一,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庄仲裁庭(南庄镇南庄大道西*号)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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