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普安县江西坡轻工业聚集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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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项 目:普安县江西坡轻工业聚集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 标 人:普安县江西坡轻工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代 理 机 构:贵州三力******开 标 地 点: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新区金城大厦**楼)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或总监:罗瑞忠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安******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或总监:朱光亮报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或总监:王飞报价:*******.**元公 示 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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