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津市排水管理处2012年防汛设备采购项目补充文件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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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的要求,天津市泛亚******现就大中修设备采购项目(FZK****-*-***)的公开招标文件中部分仪器设备技术指标作如下补充及修改:追加第二包设备:检井式防汛潜水泵*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设备业绩,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报名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投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月*日至今的同类产品业绩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携带原制造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开标时间地点不变。采购人:天津市排水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