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石门县中医院住院大楼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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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石门县中医院的委托,对其住院大楼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 购 人:石门县中医院二、项目名称:石门县中医院住院大楼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三、采购编号:SM****-G-***四、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含污水处理系统的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配套土建工程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和其它相关要求)。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下列条件:*、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其经营许可或经营范围与本采购项目内容相一致,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人员;*、供应商属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制造商的相关资质文件(提供复印件同时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公章);*、具有医疗污水处理工程的经验的类似业绩(附经监管部门备案的类似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相应的验收报告);*、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会计或审计报告);*、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供应商需提供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单位介绍信 (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与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上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证明、依法纳税与购买社保资金的证明;属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资质文件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与本章第六条要求的其它资格文件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门县政务中心*楼)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八、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元/套(售后不退)。九、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投标参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请各供应商在****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于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本章第七条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亲自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预计无法亲自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和地点及其要求持相关证件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又没有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的,不得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和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被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会被采购单位拒绝接受和开启。十、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十一、与本次招标有关事宜请按下列方式联系:*、采购人:石门县中医院联系人:覃道侠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石门项目部地址:石******四楼(石门县老干局对面)联 系 人:杨耀军电话(传真):****-********、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傅主任电 话:****-*******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