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锦华路街道琉璃社区食堂食材购买服务(第二次)邀请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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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路街道琉璃社区食堂食材购买服务(第二次)
邀请比选公告
锦江区锦华路街道琉璃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对社区食堂食材购买服务采用邀请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锦华路街道琉璃社区食堂食材购买服务(第二次)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简介
为满足社区职工就餐需求,琉璃社区居民委员会拟采购社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须按照要求将食材购买后按时、按量配送至指定地点,配送类别主要为蔬菜类、水果类、蛋/奶类、水产品类、生鲜肉类、调料及干货类、粮油类等,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具体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资金来源及金额:社区自有资金,采购预算******元/年(每月根据实际采购食材金额结算)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邀请比选公告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上发布。
五、比选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二)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街道琉璃社区办公室二楼社区教育办公室,经办人:刘建均,联系电话:********。
(三)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委托代******鲜章,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为法人参加报名则不需提供);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四)领取方式:
携带报名材料并加盖企业鲜章到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或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PDF或JPG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免费,联系人:刘建均,联系电话:********。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比选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比选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二段***号琉璃社区二楼小会议室。
八、比选结果公示
公示期为:比选次日起*个工作日
九、成交手续办理
*.中选单位应当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在*个工作日内前往琉璃社区居民委员会按规定签定合同,如超期未签合同,中选结果自动失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江区锦华路街道琉璃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二段***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锦江区锦华路街道琉璃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