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道G357线平和县安厚溪尾(云霄界)至白石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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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划拨国道G***线平和县安厚溪尾(云霄界)至白石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平交司〔****〕**号)收悉。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线平和县安厚溪尾(云霄界)至白石段公路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号)批准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司,作为国道G***线平和县安厚溪尾(云霄界)至白石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国道)。其四至界址以该项目用地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该项目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具体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按相关规定办理。此复。平和县人民政府****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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