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关于购买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青山街社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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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年芜湖市儿童友好试点单元项目的工作提示》要求,扩大儿童友好试点单元项目覆盖面和内涵,为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环境和服务。现采用公开方式征集实施单位,欢迎优秀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芜湖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有固定办公场所;
    *、有*名以上负责项目的全职工作人员;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制度》;
    *、****年度检查合格,或****年以后成立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的,所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所申报项目有相应自筹配套资金;
    *、申报主体服务范围为综合服务类型;
    *、申报主体具有运营街道(社区)相关工作经验。
    四、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的,所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所申报的项目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
    五、开标时提供的材料:
    *、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项目范围:
    完善儿童友好空间阵地建设,鼓励儿童参与社区建设项目,营造儿童友好氛围,为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项目资金预算*万元。
    七、服务周期:*个月。
    八、资金安排:
    *、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使用。实施中期拨付培育资金的预算**%,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绩效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的**%。
    *、经费使用规定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来使用,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如因项目实施问题,要变更预算,需申报项目主办方和承办方,且项目预算变更次数不能超过两次。所有费用的支出均需提供正规的票据证明,如有不能提供的,需要有相关协议或服务记录和照片等。
    九、报名截止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间,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满*家截止。
    十、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单位:范罗山街道青山街社区
    联系人:王亚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