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关于申请“小微企业吸纳特定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十三)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芜湖市助企纾困助力企业平稳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芜湖市助企纾困助力企业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芜助企纾困〔****〕*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 号文件精神,安******申请小微企业吸纳特殊群体社会保险补贴,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初步审核,该企业符合申报条件*人,申请补贴期限:****年*月至****年*月,申请补贴金额*****.**元,符合申报补贴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日,****年*月**日——*月**日。如有异议,可与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