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三标段(三次)答疑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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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三标段(三次)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三标段(三次)”(项目编号:czfygc******-***)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澄清部分: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履约信息模块信用评价:投标人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公路施工或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得*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放相关截图或者近两年未因承建项目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调整为:投标人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公路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得*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放相关截图或者近两年未因承建项目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删除:(一)投标人如提供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结果的,仅采用滁州市****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投标人没有滁州市****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滁州市****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其他地区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不采用。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同步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公开信息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新增:***.******.***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号)规定执行。 *、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招标人名称:凤阳县******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尹宝林、汪一鸣 联系方式:***********、*********** 凤阳县****** 安徽******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凤阳县******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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