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常山县人才社区一期工程、常山县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监理第2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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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期 常山县人才社区建设项目一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监理招标补充文件各潜在投标人:鉴于需完善部分招标文件内容,为确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经县监管办批准,现对常山县人才社区建设项目一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监理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原招标文件中资信标修改内容如下:更正项更正前更正后拟派项目总监荣誉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①监理合同②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或查询网址和网页截图。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不可累计得分,以最高荣誉为准。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或查询网址和网页截图。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不可累计得分,以最高荣誉为准。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自****年*月*日以来,拟派总监以总监的身份监理并完成过施工合同价在*****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自****年*月*日以来,拟派总监以总监的身份监理并完成过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投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常山县人才社区建设项目一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监理.QZCF进行制作,具体详见附件。*.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补充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CS**************]常山县人才社区一期工程、常山县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监理.QZC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