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潼南县城北水厂建设工程(二期)二三四标段设备采购进行采购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潼南县城北水厂建设工程(二期)二三四标段设备采购 投标邀请书 ******接受******的委托,对潼南县城北水厂建设工程(二期)二三四标段设备采购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备注潼南县城北水厂建设工程(二期)二标段设备采购***.******.***潼南县城北水厂建设工程(二期)三标段设备采购***.******.***潼南县城北水厂建设工程(二期)四标段设备采购***.******.***、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二标段********.**元(壹仟零玖拾万零肆仟伍佰叁拾贰元整);三标段*******.**元(陆佰陆拾叁万伍仟贰佰肆拾壹元整);四标段********.**元(壹仟肆佰伍拾玖万陆仟壹佰零捌元陆角陆分)。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总价报价不得高于规定总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投标的单价报价不得高于规定的对应产品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对本项目不同标段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不同标段同时投标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 时** 分止;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潼南办事处(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秋月街*号)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招标文件购买费为:****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二)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满足以下四种条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按时报名签到; *、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区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江北新城武装部背后)二楼本项目文件接收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并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四)投标起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二标段******.**元;三标段******.**元;三标段******.**元。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到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关联的相关保证金帐户上。二标段: 银行名称:中国******潼南县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标段: 银行名称:中国******潼南县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标段: 银行名称:中国******潼南县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必须******基本账户按所明确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进行缴纳,并确保到账,否则视为投标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在附言上注明:潼南县城北水厂建设工程(二期)二三四标段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为:水厂二标段采购;水厂三标段采购;水厂四标段采购。 *、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在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以便核实保证金。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中标通知书发出*个工作日内,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户许可证)。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采购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人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提交时间: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提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或提交保函给采购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有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对同一分包同时进行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鲜章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经过招标人的许可,可因踏勘目的进入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相关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十、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 ***********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秋月街*号 (二)采购人:******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五湖路***号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