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宜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国土资源公告【20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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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宜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城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拍卖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 号土地 位置土地 面积 (m*)土地 用途出让 年限 (年 限)规划指标要求竞 买 保 证 金 (万元)履 约 保 证 金 (万元)容积 率建筑 密度绿化率yd****-***宜城市新村路东北端*****.*平方米(**.**亩)商业用地约**%居住用地约**%商业用地**年居住用地**年<*.*<**%>** %*******备注:*、建筑后退新村路道路红线不小于*米;*、规划设计方案需满足电力保护区范围要求;*、建筑风格为现代风格,建筑方面需报专家评审;*、机动车停车位*.*个/户米计算,非机动车停车位按*.*车位/户计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土地竞买活动。本次出让不接受他人代缴款。三、报名申请与资格审查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前,到******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至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交至******。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申请人名称与交款人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年*月**日**时前由******按照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审查后予以确认。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申请人可以自行踏勘,也可以联系拍卖人踏勘。出让面积和登记发证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影响成交价款。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六、本次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地点: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七、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宜城市汉江路**号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号(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四楼开标大厅) 电 话:****-******* 电话:****-******* ***********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开户名: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 ****** 开户行: 宜城市信用联社 开户行:工行襄阳泰跃朝阳支行账号: ***************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