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绿化及室外辅助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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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夷陵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绿化及室外辅助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受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的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二、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夷陵区发展大道和谐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GRC雕塑等。*、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工期要求:***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二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配合主体工程达到“楚天杯”优质工程要求。*、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三、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四、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条件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五、投标申请人须在建设银行注册投标企业网上银行后,方可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凭密匙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下载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人民币),未进行网上投标注册的企业须先办理网上投标注册(具体操作参见http://***.******.***首页企业网上注册须知)。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六、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七、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和网络上传两种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网址为http://***.******.***,上传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整。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年*月**日上午*:**时前提交至夷陵区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和原件资料将被拒绝。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夷陵区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号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号联系人:胡远军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