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扶自然资告〔2024〕19号: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左江治旱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项目(东门段)那江西干渠3号、4号渡槽临时使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补偿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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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扶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安排,广西左江治旱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项目(东门段)那江西干渠*号、*号渡槽需临时使用扶绥县东门镇江边村三龙、渠桐、那保、旦岭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我局已于****年*月**日对上述被临时使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公示(扶自然资告〔****〕**号)。为依法依规用地,接受社会监督,临时使用的土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号)和《扶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扶政发〔****〕*号)等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现将各户被临时使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公示如下(详见附图表),如被临时使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东门镇人民政府(电话:****-*******)或我局(电话:****-*******)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按此公示的土地权利人、地类、面积、补偿费兑付临时用地补偿费。?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广西左江治旱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项目(东门段)那江西干渠*号、*号渡槽临时使使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补偿费公示表.xls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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