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供水供气一期)EPC...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贵州******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供水供气一期)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的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供水供气一期)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E**************L****)于****年**月**日进行招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联合体成员:中建三局******) 投标报价:*********.**元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年 * 月 ** 日前机械竣工,工期计算开始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工期计算起始日 项目负责人:钟耀荣 (******************)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化工工艺)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中蓝高职字第******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年*月**日前机械竣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吕军旗(******************)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化工工艺)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B******第三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元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程先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化工)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中国化工高职第******号 中标结果公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招标人:贵州****** 招标代理机构:******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结果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