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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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
补遗文件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补遗发布如下:
补遗: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承包人、项目学校方应签订三方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模板附后)。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年*月**日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
补充协议发包人(全称):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承包人(全称):
项目学校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第*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第*标段)。
*.工程地点: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璧发改【****】***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工程内容: 。
*.工程承包范围: 。
二、签约合同价
*.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中标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三、计量与支付
*.承包人与各项目学校方根据实施的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项目学校方根据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工程款。
四、补充协议生效
补充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以下为签名盖章页)。
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项目学校方:(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签约时间:年月日[***********************].CQCF 工程量清单.pdf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补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