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示范区采取多项举措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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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示范区相关部门获悉,示范区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待遇问题,采取多项举措,为乡村医生解除后顾之忧,打造留得住的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年,示范区累计筹措资金****.*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年的人均**元提高至****年的人均**元,着力保障乡村医生待遇,让乡村医生安心扎根基层。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示范区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服务人口给予专项补助,每****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元。****年,财政部门安排***.*万元用于保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开展基本医疗服务补偿?。示范区对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镇卫生院和已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照筹资人数每人每年**元标准由医保基金支付一般诊疗费。****年,示范区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安排一般诊疗费***万元,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对年满**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且连续从事村医工作**年以上,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服务卫生工作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元生活补助。****年,示范区安排乡村医生养老补助***万元。****年,示范区印发《济源示范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自****年起,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财政补助经费。****年至****年,示范区已为***名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万元,****年安排***.*万元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纳。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全覆盖。自****年起,河南省将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单列,补助标准从每个行政村****元增加至****元。****年,财政部门筹措***万元为示范区***个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运行提供资金保障。示范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履行财政部门保障职责,足额落实各项财政补助经费,不断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推进健康济源建设提供财政支撑和保障,让群众健康有“医”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