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徐州市京杭大运河(东环街道—徐庄镇)沿线国土生态整治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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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徐州市京杭大运河(东环街道—徐庄镇)沿线国土生态整治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JSZC-******-YGGC-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YGGC-C****-****项目名称:徐州市京杭大运河(东环街道—徐庄镇)沿线国土生态整治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万采购需求:徐州市京杭大运河(东环街道—徐庄镇)沿线国土生态整治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万元人民币。报价包括所需的材料、交通、餐饮、税费、(包括专家费、评估费、会务费、劳务费、专家差旅费和住宿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徐州市京杭大运河(东环街道-徐庄镇)沿线国土生态整治项目”是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子项目,已被纳入我国“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依据《徐州市京杭大运河(东环街道—徐庄镇)沿线国土生态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对“徐州市京杭大运河(东环街道-徐庄镇)沿线国土生态整治项目”的子工程运河沿线保护修复工程编制工程设计,该工程修复目标包括:完成河道岸堤修复**.**km;土地综合整治面积***.**ha;新增林地面积***.**ha;新增草地面积**.**ha。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工期:**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并加盖电子签章;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或其****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份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响应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劳务合同扫描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测绘甲级(含)以上资质(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份并加盖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份并加盖电子签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年**月**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售价:*.**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五、开启时间:****-**-** **:** (北京时间)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_第二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询问和质疑*、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蒋曙遥联系电话:***********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联东U谷*号楼(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终止磋商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五)采购意向链接http://***.******.***.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ad*b*ccd*d*********ba**cf**b**ec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号联系人:岳彩召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联东U谷二期*号楼联系人:蒋曙遥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曙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