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4年第31号公告:绍兴市柯桥区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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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对****年*月至****年**月柯桥区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柯桥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域美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宜居生活打造、城乡风貌提升,优化人居环境、提档城乡品质,持续擦亮柯桥区“现代化先行、共富先行”的民生幸福底色。但审计调查也发现,“绿色生态优化”等四大方面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绿色生态优化方面。抽查发现存在新能源汽车(城区环卫)使用比例不达标、**.**万元公共自行车超时费应收未收、***万元公共自行车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等问题。(二)无废城市创建方面。抽查发现存在未对工业垃圾清运车辆实施全程管控、**.*万元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扣款应扣未扣等问题。(三)和谐宜居建设方面。抽查发现存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条件未修订完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缺少常态化管理机制等问题。(四)公共服务保障方面。抽查发现存在村村通覆盖面考核奖励审核不到位、公园地下人防停车场管理采购文件条款设置不合规等问题。三、审计建议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秉承“生态兴则文明兴”重要理念,以两个先行奋力推进为引领,强化制度保障。二是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理念,以人居环境提质增效为目标,落实整改整治。三是秉承“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重要理念,以共建共治格局构建为抓手,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迅速布置和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先后出台了《绍兴市柯桥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区住建局、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中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工业垃圾过渡期处置办法》《关于印发兰亭街道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业垃圾清运管理等工作;同时城市建成区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已提升至**.**%,**.**万元公共自行车超时费已上缴财政,**.*万元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扣款、*万元村村通覆盖面考核奖补已扣回,***万元公共自行车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