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遗失补发声明(张海东、梅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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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张海东(******************)、梅凤英(******************)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来凤县翔凤镇滨河路黄金水岸B栋A-***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来国用(****)第**********-***号)遗失,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特申请上述遗失的证件作废,并申请补发不动产证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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