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新城中心小学音乐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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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新城小学工程已经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学校音乐器材的采购及安装布置等相关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二、江苏******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三、项目概况(*)项目地点: 位于开发区海河路南侧、武夷山路东侧、胜利河北侧、东山路西侧(*)采购规模:约**万元,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质量标准:合格(*)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供货期:按工程进度,供货商必须在****年*月**日前采购及安装布置结束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如不能按期交付,每拖延一天罚款****元。四、发包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新城中心小学音乐器材的采购及安装布置等相关服务项目,具体数量、规格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能力提供上述采购货物和服务,有一定规模的音乐器材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在盐城市区须有售后服务单位和专业维修人员。*、投标主要货物(钢琴)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申请人必须为独立机构。*、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六、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七、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请申请人于 **** 年*月**日至 ****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盐城市世纪大道***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除本公告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有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制造厂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在盐城市区的售后服务单位和专业维修人员资格证明书;(*)投标主要货物(钢琴)的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原件;(*)拟投标主要货物的彩色印刷产品样本(本项不作为审查要件)。代理商需提供:(*)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在盐城市区的售后服务单位和专业维修人员资格证明书;(*)投标货物的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拟投标主要货物的彩色印刷产品样本(本项不作为审查要件)。八、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联系人:曹丰富 联系人: 孙蕾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