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宣新法、守安全——漳平市场监管局举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法宣贯活动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及时宣贯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经营者的法治意识,规范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的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月**日,漳平市市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法宣贯活动。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城区*个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相关负责人一同参会。重点解读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新《办法》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亮点对比,多维度讲解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对新《办法》中农贸市场管理方和销售者的食品安全责任作出解读,对市场管理方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相关事宜进行重点讲解,并对违反相关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简要介绍。压实责任宣贯会强调,要压紧压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市场开办者入场查验要求,同时做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强化销售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普及大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健康消费。会后,与会农贸市场管理方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严格按照新《办法》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