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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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万吨/年己内酰胺工程属于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亩,位于湖北省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南临长江,西近焦枝铁路,紧靠***国道和汉宜高速公路。拟建项目主要以氢气、苯、液氨、双氧水为原料制备己内酰胺,规模为:产品己内酰胺**万吨/年,主要包括双氧水装置、环己酮装置、氨肟化装置、己内酰胺装置、己内酰胺结片装置、硫酸铵装置等。二、项目环境可行性*、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新建**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项目属于限制类。本项目新建**万吨/年己内酰胺,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规划相符性(*)根据枝江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董市镇姚家港属工业集中地。项目选址区属于枝江市董市镇工业用地范围,符合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开发利用规划,项目建符合姚家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项目用地符合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以及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的宜昌市和枝江市地表水、空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项目纳污水体玛瑙河安董公路下游段为IV类水环境功能区;评价区域规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按噪声功能区划,项目生产厂址位于开发区划定的化工区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项目定位及执行标准与区域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相符。三、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区域内SO*、NO*、PM**、苯、氨、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满足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和TJ**-**《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监测期间,长江枝江姚家港段*个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质标准要求,玛瑙河*个断面均满足Ⅳ类水体水质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厂界*个监测点位以及杨家岗、姚家港*组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区域地下水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III类水体标准,未出现超标现象。四、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周围按规定修筑防护墙、防护网,实行封闭施工,建筑垃圾不得任意堆放,应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废物。施工期应严格执行GB*****-**《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规定,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及时向当地环保局申报;夜间禁止高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运输车辆进入工地禁止鸣笛;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外排。*、营运期的环境影响*)环境空气正常排放情况下,叠加背景浓度后,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浓度值、最大地面日均浓度以及最大地面年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标准。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烟尘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大。*)噪声拟建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为**-** dB(A),厂界噪声贡献最大值出现在东厂界,叠加现状值后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敏感点杨家岗的噪声贡献值为** dB(A),叠加背景值后未出现超标,姚家港三组的噪声贡献值为**dB(A),叠加背景值后未出现超标,项目运营期间敏感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要求。*)地表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量共计***t/h,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依据《枝江市姚家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尾水基本上不会产生污染带,对长江的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双氧水装置产生的后处理白土床、氢化白土床、固定床等催化剂、环己酮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己内酰胺装置的废催化剂,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全厂生活垃圾等等。拟建工程全厂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共计*****吨/年,其中危险废物约*****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吨/年,生活垃圾约**吨/年,均通过合理途径进行处理处置。*)环境风险该项目风险值水平较高,必须加强风险防范。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这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五、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调查,拟建项目周围公众都支持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项污染物完全做到达标合理排放,并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以消除公众的顾虑,同时合理安排周边居民就业,促进企业和当地民众和谐相处。六、项目建设可行性********万吨/年己内酰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及《枝江市姚家港工业园总体规划》,项目用地符合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址要求。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即日起,公众可以在**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预约访谈或其它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易部长联系电话:****-*******二、环评单位单位名称: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号 邮编:******联 系 人:王工 电话:***-********